来源:最高人民查察院 公安部
导读:最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4月29日团结公布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构造统领的刑事案件备案追诉尺度的划定(二)》对非国度事情职员行贿罪等5种非国度事情职员职务犯法的备案追诉尺度,接纳与行贿罪等国度事情职员职务犯法相反的定罪尺度。此中,对非国度事情职员职务犯法接纳与国度事情职员职务犯法相反的定罪尺度,明白划定“公司、企业大概其他单元的职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元财物合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备案追诉”。调用资金罪、对非国度事情职员受贿罪同等时也做了响应的调解。
而此前,依据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查察院 关于操持贪污行贿刑事案件实用执法多少题目的表明》的划定:非国度事情职员行贿罪、职务陵犯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宏大”的数额出发点,依照本表明关于行贿罪、贪污罪绝对应的数额尺度划定的二倍、五倍实行,即6万、100万。